政府短期消費提振措施 –寬頻升速補助實施計畫說明

一、實施日為2015/11/7 ~ 2016/2/29
二、實施內容:

    (一) 低於12M/3M (不含)之電路客戶,於活動期間內,申請升速至12M/3M以上速率,自竣工後次期中華電信(電路)帳單起租滿一個月者,
連續三個月享政府電路月租費補助
    對象及補助金額如下:
         1. 200元/月
         2. 低收入戶、偏遠地區客戶:300元/月

    (二) 既有低於12M/3M (不含)之電路客戶,因中華供裝因素,暫無法升速至12M/3M者,中華電信將開立暫無法
升速之證明,客戶可憑證明至4G服務提供業者新租4G門號,並自申租竣工後次期帳單起,租滿一個月者,連續三個月享政府補助4G費用200元/月(無區分一般客戶/低收入戶/偏遠地區)
三、補助申請:此案補助對象是電路月租費。申請及用戶折抵作業一律由中華電信負責,自客戶申請竣工後次期中華電信(電
路)帳單起,如租滿一個月者,中華電信(電路)帳單上會有以負項呈現政府補助之金額,帳單上顯示之文字為「政府補助-200(或-300)」。

 

短期消費提振措施 –寬頻升速補助優惠QA

Q1:本案實施時間及內容為何?

A

一、活動時間:自104年11月7日至105年2月29日止

二、活動內容:

(一)低於12M/3M (不含)之電路客戶,於活動期間內,申請升速至12M/3M以上速率,自竣工後次期帳單起租滿一個月者,連續三個月享政府電路月租費補助,對象及補助金額如下:

  1. 200元/月
  2. 低收入戶、偏遠地區客戶:300元/月

(二)既有低於12M/3M (不含)之電路客戶,因中華供裝因素,暫無法升速至12M/3M者,中華電信將開立暫無法升速之證明,客戶可憑證明至4G服務提供業者新租4G門號,並自申租竣工後次期帳單起,租滿一個月者,連續三個月享政府補助4G費用200元/月(無區分一般客戶/低收入戶/偏遠地區)

Q2:為何政府要辦理本案補助優惠?

A:本實施計畫係行政院「短期消費提振措施」之一,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以下簡稱通傳會)辦理「補助固網寬頻升級實施計畫」,旨在運用政府經費促進經濟發展,嘉惠消費者及協助國內電信業者發會產業升級效益,以提升國人生活品質,優化產業結構,並達擴大內需及活絡經濟之目的。

Q3:低於12M/3M(不含)之電路客戶,是否係指光世代6M及ADSL速率之客戶嗎?

A:是。

Q4:如客戶同證下有多路電路,或同只有多路電路,是否皆可升速申請補助?

A:可以。本案補助優惠以「電路」為基礎提供優惠。

Q5:本案是否可重複享有補助優惠?

A:否。一路電路僅可參加1次+1種優惠,不可重複享有政府補助。如一般客戶住在偏遠鄉鎮僅可參加偏遠地區每月300元之補助優惠,不可先參加一般客戶優惠,俟結束後,再享有偏遠地區優惠。

Q6:客戶如何得知政府有按月補助?

A

一、自客戶申請竣工後次期帳單起,如租滿一個月者,帳單上會有以負項呈現政府補助之金額,帳單上顯示之文字為「政府補助-200(或-300)」。

二、本案依實際電路月租費之帳單金額補助,如電路月租費未滿200元(或300元)者,其不足之差額不可抵扣其他項費用,亦不會流用治次月。

(例:低收入戶12M/3M電路月租費享5折優惠後為193元/月,其參加本案優惠後,每月政府補助金額即為193元/月,300元補助之差額107元,不可抵扣其他費用,亦不流用至次月)

三、如租用12M/3M(含)以上未滿一個月者,則不給予補助。

Q7:暫無法升速之證明文件遺失,是否可再補發?

A:可以。請客戶至中華電信臨櫃辦理。

Q8:暫無法升速之證明文件遺失,一定須至中華電信臨櫃辦理嗎?

A:是。依通傳會規定,暫無法升速之證明文件,中華電信均須提出可供4G業者確認文件為中華電信發出之證明。因此,相關文件皆採用專用紙及加蓋服務中心之戳章以供證明。

Q9:如客戶於105.2.29以前申請,但至105.3.1竣工,是否享有政府補助?

A:是。依通傳會規定,為105.2.29前申請客戶適用之。

Q10:客戶欠拆復裝後,客戶可否享有補助優惠?

A:不可。若中途欠拆、降速,即不可再參加本案。

Q11:參加本案之客戶,受理時,有無特殊作業流程規範?

A:參加本案客戶,依現行作業流程辦理。中華電信會主動進行申請補助。

Q12:客戶憑暫無法升速證明申辦4G門號,4G門號是否一定要寬頻申請人本人?或同裝址之家人亦可?

A:如持暫無法升速證明申辦4G門號時,4G門號申請人須同時為寬頻申請人本人。

Q13:客戶若原為其他家業者,新申辦 12M/3M以上之速率,是否適用於此案補助?

A:是。因此案補助對象是電路月租費。故是以「電路」為基礎提供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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